飯匙小姐在櫃台與老闆討價還價。
她拿著一套充滿薄紗與螢光色布料的宮女服,一一指證它有多破舊,且非常不適合她。好說歹說,加上擺出一副很難纏的老實樣子,老闆最後同意便宜她七十五塊。
價格抵定,飯匙小姐突然覺得累了。她不曉得為什麼自己不乾脆將整件事放著就好,其實衣服不是一定要買,扮裝派對也不是一定得去。
大家都想錯了,她想,一邊將手伸到包包裡面掏錢,有派對沒派對,週一早上你都還是得出現在辦公室裡,挺著腰桿,抱怨每件看不順眼的事情。就是因為工作是一定得做的,所以同事之間才不一定得交好,也因為在這樣的無奈和死氣沉沉之下,我們所擁有的愛才有真正值得奮不顧身的價值。
飯匙小姐再一次將不斷滑落的包包重新拉回肩膀上。她的肩膀又窄、又白、又滑,若是只看脖子以下倒是挺苗條的,缺點就是頭大了點。在走進店裡以前,她並沒有花太多時間在想到底要扮成什麼樣子,她只是走到服裝區,隨便挑了一件領子塞得進去的。
飯匙小姐終於撈到錢包,付了她該付的代價,老闆拿了袋子替她把衣服裝起來,回家的路上,她時不時有股衝動想把整袋遺忘在路旁。她不確定自己到底在恨什麼,她靠著公車的車窗,想像自己正將頭塞進一鍋新煮好的白飯裡。
飯匙小姐回到家,洗了澡,套上那件低胸的便宜古裝,又匆匆出門赴會。派對上,她所有的同事都來了,無一缺席,且都提早到場,興奮全寫在臉上。
飯匙小姐拿著啤酒,站在一只巨大的盆栽旁,和另一個同事聊天。她也是一支飯匙。
「嗨。」飯匙小姐對飯匙同事打招呼。
「我以為妳不會來。」同事說,然後把一條長長的假尾巴拉到身後,免得被人踩到。
「我也以為我不會來。」飯匙小姐飲了一大口啤酒。
「妳是扮啥?」飯匙問。
「聶小倩啊。」
「噢。」飯匙不以為然。
「妳呢?白蛇?」飯匙小姐問。
「我?我是飯匙倩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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